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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
来源: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:7
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:
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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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未经配偶同意,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系无权处分,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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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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