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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

来源: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:85

    诈骗罪和盗窃罪都属侵财型犯罪,诈骗罪一个重要特征,就是必须要行为人刻意制造欺诈行为,使得被害人因此产生认识错误,从而使得财物转移与获得。而盗窃罪一个重要特征,就是行为人以隐秘方式暗中窃取他人财物,没有他人“自愿”处分财物的行为。行为人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,还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,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。 对于既采用了欺骗手段,又采用了秘密窃取手段取得财物的情形,就应看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、管理人是否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,也就是说,行为人取得财产,到底是人窃取的,还是持有人“自愿”处分的结果。
      在这种情形下,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,主要是看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时起关键作用的手段。所谓关键手段,即行为人赖以实质或永久性占有财物的直接方式。即使行为人采用了欺骗手段,使他人相信了某种虚假事实,从而陷入了某种错误理解,甚至上当受骗,但只要财物控制人因某种原因未能“自愿”交出财物,就没有完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只有为了继续得到财物,行为人又实施秘密窃取的手段,实际上就是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为手段,为最终实现盗窃目的创造方便条件,而对财物的取得方式,最终还是靠秘密窃取来完成的,构成盗窃罪。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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