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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机关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物应该如何处理

来源: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:233

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,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;对不宜移送的,应当将其清单、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。待人民法庭作出生效判决后,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、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,并向人民法院交执行回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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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侦查终结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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